填报单位:留坝县司法局 | ||||||
序号 | 政务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调整类型 | 调整理由 | 备注 |
1 | 小餐饮经营许可 | 小餐饮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小餐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进行对照; (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及其所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修改 | 小餐饮经营许可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监局 |
2 | 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 食品小作坊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开办)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开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五)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 (六)执行的食品标准复印件,无食品标准的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和生产工艺流程图等加工技术规范; (七)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检验报告; (八)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 (十)陕西省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十一)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
修改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监局 |
3 | 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
取消 |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新葡亰_澳门新葡亰官网-平台*游戏*app: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 | 市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