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林权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土地使用者: 城关税务所
坐落:留坝县紫柏路
使用权类型:出让
用途:住宅
面积:499.9平方米
土地证书编号:留国用(1990)第059号
现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