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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留坝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澳门新葡亰_澳门新葡亰官网-平台*游戏*app:印发《留坝县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防灾减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我县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全县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汉中市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留坝县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留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留坝县防灾减灾委员会(代章) 

              2021810


         留坝县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澳门新葡亰_澳门新葡亰官网-平台*游戏*app: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全县灾害事故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县级综合性消防队伍进一步加强,全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基层组织和单位救援队伍能够自救互救,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社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规范有序,各类灾害应急专家队伍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满足我县主要灾害种类和重点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达到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导向,精准施策。找准制约我县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关键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未达到上级标准的问题,重点解决能力短板问题,整体推进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统一领导,综合应对。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驻地军队、武警以及社会力量的特长优势,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应对转变,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三)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县内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结合实际,加强多发易发事故灾害种类的专业队伍的建设,突出非煤矿山、危化、洪涝、地质灾害、工程抢险、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业队伍的建设,同步推动医疗、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性队伍建设,各企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四)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整合现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按照专兼并存、优势互补、平战结合要求,形成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基层民兵应急队伍为基础、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其他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健全值班值守、技能培训等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实战训练和综合演练,在思想、物资、装备、经费上随时做好应对一切事故灾难的准备。

三、加强全县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立足留坝实际,全面推进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救援队伍、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打造县内一流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效提升我县应急救援能力和区域作战效能。

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由县应急管理局总牵头、总协调;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令开展各类事故和灾害救援;各行业部门突出行业领域事故和灾害救援的专业性,进一步完善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服务全县应急救援工作大局,并服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各镇(街道)负责整合、组建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县突发应急事件的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救援转变,切实强化对发生概率较高的重点领域事故救援的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发挥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常备救援主力军作用;加强面向基层、布局科学、功能优化、快捷高效的消防救援站建设,做大做强镇(街道)专兼职消防队伍,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消防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开展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以及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县行业部门救援力量或县属企业,采取签订协议、挂牌承建、奖励补偿等方式,队伍类型要覆盖区域内主要事故灾害和风险种类,队伍人员训练有序,队伍装备要先进专业、队伍结构要科学合理,并同步推进排查、监测、测绘等辅助性救援队伍建设,真正形成“全过程、多部门、大应急”的救援工作格局。

县级拟组建完善下列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依托县相关企业救援队,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善,主要担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施救等任务。

2.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依托非煤矿山救援队伍,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善,主要担负非煤矿山生产企业、非煤矿山治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等任务。

3.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县水利局负责筹建,主要担负提供水利工程、水域应急抢险技术支撑,指导基层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4.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趋势分析,指导基层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5.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由县林业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森林火灾的预防,组织火灾早期的扑救和应急处置,以及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科学施救技术支撑任务。

6.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专业救援任务。

7.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队:由县住建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建筑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9.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队:由县住建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管网、灌装和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抢险施救等任务。

10.交通运输和抢通应急救援队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抢险救灾人员及各类物资的运输,管辖范围内交通道路的抢险抢通任务。

11.供水抢修应急救援队: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城市供水管线的抢险抢通任务。

12.供电抢修应急救援队:由县电力局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供电线路的抢险抢通任务。

13.通信抢修应急救援队:由电信、移动、联通留坝分公司各自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通信设施的抢险抢通任务。

14.县城内涝抢排应急救援队:由县住建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县内主次干道内涝灾情的抢排、建成区排水设施的抢修任务。

15、生态环保应急救援队: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协助综合救援队伍对事故灾难环保方面的科学施救及技术支撑等任务。

16、医疗救护应急救援队:由县卫健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事故灾难现场人员伤亡医疗救治、转运医治、卫生消毒、医疗保障等任务。

(三)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针对企业主要灾害风险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微型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且鼓励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加强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不断提升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水平。

(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由镇(街道)牵头组织建设,要组织有关单位,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治保人员、义务消防员等具备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事故灾害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要承担先期信息报告、预警信息传递、灾情信息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带动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运行的同时,探索培育组建新的社会救援队伍。要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范和培育,建立高效协同的社会应急力量统一指挥调度机制,确保社会应急力量有序有效参与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综合消防队伍要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提升社会应急力量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真正发挥应急救援的辅助作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公益属性,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要加强内部制度管理,科学规划、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注册登记和救援行为的管理,设立队员准入标准和择优选拔机制,加强队员专业素质培训和体能锻炼,切实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六)深化与武警、民兵、预备役在应急救援方面的协作

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军委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军地应急救援联训联演等合作制度。要将武警和民兵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实现人员、装备、训练场地、情报信息等方面,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和资源共享。要加强衔接沟通,明确军事力量参加救援的主要地域、兵力规模、联系方式、指挥协同及相关保障等事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军地联训联演,磨合指挥、整合资源、聚合力量。要突出军事力量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针对性训练,在洪涝、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个别救援环节开展专勤训练。

(七)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要建立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县级各部门应建立分管领域对应的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专家组的参谋、智囊作用,提高应急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要让专家全程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的决策咨询,增强突发事件应急的技术支持能力。要建立专家信息共享平台,为预案修订、教育培训、演练评估等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专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特别是一线现场救援专家的参谋、智囊作用,为各类灾害事故应对提供决策咨询。

四、强化各类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救援机制,确保指挥有力、调动迅捷、保障到位、救援高效。

(一)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调度机制。各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主责单位,要根据事故灾害种类,掌握所需应急救援队伍类型、规模,确定事发后的调度程序、调度人员,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明确队伍指挥人员、集结地点、行动方式、随行装备。

(二)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指挥机制。各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主责单位要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任务受领方式、与现场指挥部的通讯联络手段、与现场其他救援队伍的协作方式、紧急避险措施及相关纪律要求等。

(三)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通行保障机制。各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主责单位要与交通、公安等部门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的快速通行机制。

(四)健全自然灾害信息员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一专多能、专兼结合的“县—镇—村”三级且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县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

(五)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补偿机制。各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主责单位要制定应急救援队伍从事灾害事故救援、备勤的补偿机制。重点针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相关指挥机构或者部门调度,参加应急救援行动、备勤,产生的人工、耗材、设备租赁等费用补偿进行明确。

(六)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考核机制。相关部门对于挂牌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探索建立队伍考核机制,推动队伍能力提高,良性发展。

五、应急救援体系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主管、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明确措施,按照各自职责有序推进。县安委办、县减灾办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要把应急队伍建设纳入考核内容,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优化队伍。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企业、社会救援力量要把身体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专业技术强、救援经验丰富的人员吸收到队伍当中,增强队伍的实战能力,专业救援队伍要设立技术指导组,突出队伍的专业性。

(三)规模适宜。县级各部门专业救援队每队不少于30人,由部门分管领导兼任救援队政委或指导员,并明确联络人员。在组建队伍时要吸收一定比例的专家或专业人员参加,根据实际需要还可设立分队或小组。规模以上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企业实际组建,一般不少于10人。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不少于30人,重点镇综合救援队伍不少于40人,村(社区)按1020人标准组建。

(四)健全制度。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企业、社会救援力量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队伍训练、学习、应急值守等相关制度,确保接到指令后能立即集结赶赴事发现场。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制度及紧急调度指挥制度建设,要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和实战拉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各类队伍“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五)保障资金。各单位要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训练、演练、培训费用,由应急管理部门解决。救援队伍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参加应急救援、应急备勤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动用、谁补偿”的原则予以解决。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宣传、人社、工会、团委等部门沟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救援队伍和个人,给予嘉奖和表彰。

各部门负责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完成队伍组建完成后,于823日前,将两张附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报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唐翠云      联系电话:09163923445

留坝县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名单留坝县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